度量衡,其原始含义为长度、容积、重量的计量,在我国古代主要器具为尺、斗、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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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春秋战国时期,中国的度量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,各国诸侯按照自己的喜好,制定了不同的计算单位和不同的计算进制。秦王朝统一中国后,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,李斯上奏皇帝,建议废除六国旧制,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中明确统一起来,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。秦元年(公元前221年),颁布“一法度衡石丈尺”诏书,规定依秦制划一全国度量衡标准。在李斯的亲自指挥下,把度制以寸、尺、丈引为单位,采用十进制计数;量制以合、升、斗、桶为单位,也采用十进制计算;衡制则以铢、两、斤、钧、石为单位,24铢为一两,16两为一斤,30斤为一钧,4钧为一石固定下来。如以铭文所记数据计,秦度一尺约合今0.23m ,秦量一升约合今0.2L ,秦衡一斤约合今0.258kg 。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、划一器具,度量衡器由官府遵诏书负责监制,民间不得私造。秦律中还规定了量器误差限度,《工律》规定:有关官吏每年至少要检查校正一次度量衡,允许有误差,但误差不能超过4‰。如一石误差不许超过8两,否则主管官吏要受罚1盾;如果超过16两,则罚一甲。凡制造度量衡器,均需铸刻诏书全义,一般为四十字:“廿六年,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,黔首大安,立号为皇帝。乃诏丞相状 ( 隗状 ) 、绾 ( 王绾 ) ,法度量则不一歉疑者,皆明一之。”至此战国以来度量衡制不一的局面得以结束。两千多年来,无论朝代更迭,这种计量方法几无更改。甚至时至今日,我们的生活当中依然还有它的身影。

此外,战国时各国亩制不一,秦始皇还统一了田亩制度,规定以6尺为一步,240方步为一亩,结束了田畴异亩的局面。